| 有关信用问题的几个基本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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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1-16 16:07 文章来源:巴州经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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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在汊语词义中信用包含信任、遵守诺言、实践成约等多种含义,泛指能够履行跟他人约定的事情而取得的信任。作为经济学名词,是原词义的延伸和转化,体现着持定的经济关系,一般是指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信用一般体现为无形的信誉,但在交易(包括商品交易与货币借贷)时则体现为具体的赊帐与预付款项。信用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其基本特征体现在偿还性。
信用主体∶是指在交易活动中的当事人,其中以信用为基础给予信用的是授信主体,以诚实为基础获得信用的是获信主体。
信用记录∶是指当事人之间取得或提供信用行为的客观反映。信用记录可以为今后的信用交易提供参考。
信用制度∶指国家为确保信用和信用活动正常进行而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如信用工具的采纳、信用活动的组织、信用机构的设置与监管、信用的证明与调查等。
信用体系∶信用体系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信用体系是指包括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价、信用保证以及信用制度、信用管理在内的以社会为主体的信用系统。狭义的信用体系是指以独立中介机构为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收集和分析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资料,为客户提供当事人信用状况等证明资料的社会化的信用系统。信用体系通常是指狭义的信用体系。
信用管理∶信用管理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信用管理是指企业为了获得他人提供的信用或授予他人信用而进行的以筹资或投资为目的的管理活动。狭义的信用管理仅指企业为了提高竞争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而进行的以应收帐款等信用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