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办理区外投资优惠政策需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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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1-16 16:55 文章来源:巴州招商局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申请办理区外投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证书,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区外投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要看原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公司出具盖章原件)。
3、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建议书,企业(公司)章程。
4、组建区外投资企业所签订的合同书或协议书。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证明区外投资者实际出资的有关材料(验资报告、汇款单据(原件),出资比例在25%以上)。
6、区外投资者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户籍证明)。
7、企业简介。
8、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投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申请表》。
9、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